第二百零二章:【美女,帮我吸一吸】

陆明稍稍往后面看看,微讶。这个身彩迷彩服的暗黑殿混血儿杀手,就像是《古墓丽影》中劳拉和《街霸》美臀女特工嘉米的结合体,气质上又有点像《生化危机》四代中的艾达,野性、冷傲、杀机暗藏又性感十足,虽然身穿一身迷彩服,但更反衬出她的飒飒英气,让人眼前一亮。

看见这样的女人,相信任何一个男人心中,都会有升起崇拜和征服这种双重式的矛盾**。

她的强大、冷傲让人噤若寒蝉,任何人直视她那紫色的眼眸都需要极大的勇气。

同时,她的性感魅力,又让每一个男人都像飞蛾扑火般把目光投向她,那裂衣欲出的胸乳和挺翘的丰臀能让人不停地暗咽口水,冷傲的脸,非但不会让人感到被拒千里之外,反而在她眉宇间,有一种魔力般的诱惑。

那丰腴性感的嘴唇,仿佛涂上了某种致命毒药作为催情剂。

让每个男子明知死路一条,仍然愿意亲吻她,然后义无反顾地死亡之吻下坠进地狱……

“你,说,需要什么?那怕,要我替你,杀人,也没有,问题。但我要,要珠子。”这个身穿迷彩服的女杀手来到陆明的身后,用极不流利的汉语,让陆明开出条件。她为了加强说话的效果,右手把插在腰间的伯莱塔92F型的银色手枪抽了出来,这种精度奇高的手机是美国新一代军用手枪,由意大利伯莱塔公司研制,装备后,重新改名为M9,在世界十大品牌手枪中,伯莱塔92F型手枪力压群雄。排名第一位。

“同性恋……”陆明抽了抽鼻子,忽然说了一句令众人莫明其妙的话。

“你怎么知道?”身穿迷穿服的女杀手眸内一寒,她的手,缓缓地抬高枪口。\\/\似乎随时都会对陆明地后脑轰出一枪。

同恋性在西方国家中盛行,男男的背背山和女女的百合,有些国家都可以结婚了。

不过,在东方。特别是华夏天朝附近的国家,受到儒家思想地影响,还是比较轻视和鄙夷的。女女的百合还好一点点,因为男人觉得百合勉强可以接受,如果有男人影响,还有可能改变过来。可是男男的背背山。那让人很受不了。虽然这种攻守关系古就有,国内最著名地受,莫过于据说比美人更美的龙阳君了,他的恋情,传颂千古,国人甚至特意以他的名字称这种背背关系叫做龙阳之好。

虽然改革开放后,人们思想被西方洪流渗透影响,国人知道了有人搞背背山,搞同性恋。甚至公开结婚。虽然不再像古代那般鄙夷和轻蔑,但绝对不会支持。

特别是网络的年轻人。更能代表国人的思维方向。

对于百合,渴望双*飞地年青人并不介意。但对于背背山,大多数人还是比较抗拒的。

虽然。世间也有喜欢菊花不好女色的强人存在……但相信这种强人,是少数,是少之又少的。不说亲身体验了,就是口头上,谁也不肯做受,把自己的菊花献出去……因为男子骨子里有傲气,总是渴望征服别人,不希望别人来征服自己。

古时有句话,宁可站着死,不愿跪着生,就是这个大男子思想的最佳印证。

如果说,只要把菊花献出来,就可以苟且偷生,那么相信很多男的宁愿选择死亡……

陆明是一个新时代青年,他的思想达不到那种坐怀不乱的正人君子状态,有美女坐在怀中,不乱才怪,但他对于同性恋地态度,跟网络地主流相近,对女女的百合不太反感,对男男地背背山则呕吐不止,他无法想像一个男人搂着另一个男人亲嘴,再交叉交叉到天光那种情形。\\\如果男女交叉交叉到天光,那是好事,证明生活很性福,换成男男,他绝对受不了这个变态的举动。

如果暗黑殿走出来地杀手是个男的同性恋,陆明会禁止他靠近自己三米之内,否则杀无赦。

不过是个女地,他仅是皱了一皱眉头。

好吧,女的百合还有救!

“你的脸、眉宇、皮肤散发一种特殊的春情,衣服上,也隐隐带有别的女人的体味,还有,你帽子沿藏有一根金色的头发,而你的发色,是微呈褐色的,这一切,说明你刚刚与另外一个女人欢好不久。”陆明微笑,道:“我不管你是什么人,与我没有关系。至于交换条件嘛?陪我睡一晚,这是条件,你能答应,珠子就属于你的了!”

“……”众人一阵无语。

这样,还不如让老虎狮子改吃素。

女女的百合,本身就不是喜欢男人,才搞在一起的,现在要她陪男人睡觉,岂不是要了她的命?

谷玲玲有些着急,她生怕这混血妞真的答应陆明,陪他睡一晚,就拿走珠子。本来她与陆明只是刚认识,什么关系都没有,可是她心中却有种女人天性的嫉妒,觉得好男人好东西不应该让别人抢走了。

可是如果翻脸,一口咬定死活说不能给,她又怕混血妞会用手枪在陆明头上开个天窗。\\\

比起珠子,还是生命更加重要。

所以,她的心中最矛盾,最着急,最难过……怎么选,都是她最不愿意看见的。

“不行,不可能,我不会跟男人同睡一张床,我最讨厌的,就是男人!把珠子给我,否则,我,开枪!”暗黑殿的女杀手举枪,指着陆明的后脑,冷冰冰地哼道。

因为心中愤怒,她说话倒流利了许多。

众人愕然。谈不成,可以坐下来再慢慢商量嘛,什么条件都没有,白给谁愿意啊?

只有半秃男。他心中得意了。

心中嚷嚷着开枪开枪,越快越好,最好一枪打不死这土包子,然后多打几枪。让他死无全尸最好!

“我最不喜欢别人用枪指着我的头,小妞,只有男人用枪征服女人,没有女人用枪征服男人的,你这样做很危险……”陆明淡淡一笑,表情满不在乎的样子。让众人感到惊讶,这小子的胆真是铁打地,就算那混血妞不想开枪,万一走火,他这条小命也凉过水。

“一千万港币,换,珠子。”女杀手忽然收了枪,哼一声,又开出条件。

“什么宝贝这么值钱?”背后。不知何时。来了个身材魁梧的黑人,他戴着墨镜。超过两米的蛮强身躯就像大山一般耸立,巨大的阴影足足可以遮住好几个人。

他用英语问了一句。看见红酒杯地异常,又说了句粗口。巨手想探下来,抓向谷玲玲小心翼翼捧着的红酒杯。

混血女杀手马上用手枪指着他,用法语冷哼:“臭狗嘉伯,马上把你的臭手收回去,马上!否则,我送你下地狱,你知道,我从不开玩笑。\\/\”

那魁梧的黑人又骂了声狗屎,站直身子,大吼道:“该死地,米拉,我可是你的队友,别用该死的枪指着我!”

“我看上东西,谁跟我抢,我都会干掉他,包括黑杰克和路德兄弟,都不要惹我!”混血女杀手说完,又用别扭的汉语对陆明说:“如果你不给我,今天,你保不住,你的珠子,这里每一个人,都想要,你没有实力保住,你的珠子,所以,你马上把它给我,马上……我明天,或者后天,给你,补偿一千万……”

“哈哈,是吗?”陆明呵呵地笑。

他站起来,仰视那个巨人般地黑汉嘉伯,微笑道:“你们的祖先,在我们这里,叫做昆仑奴,明白吗?是一种连衣服都不配穿的奴隶,下贱得跟烂泥一样,你竟敢觊觎我的宝珠?低下头,你唯一要做的,就是保持恭敬!”

黑汉嘉伯听不懂中文,他问身边的白人同伴:“乔治,这黄皮猴子在说什么?”

那个同样壮实的白人同伴摇头,表示太深奥了,他也听不明白,但估计不是什么好说话。这时半秃男子跳了出来,给黑汉嘉伯做翻译,流利的英语滔滔不绝,又添油加醋,说陆明轻蔑地称呼嘉伯祖祖辈辈都是奴隶,是最最下贱的奴隶,烂泥一般地黑鬼……

嘉伯听了,气得哗哗大叫。

他大骂着粗言烂语,巨大地拳头挟着狂风向陆明的脸狂揍过来。

谷玲玲其实也擅长英语,她刚才听半秃男子添油加醋地说,就知不妙,还没有想出办法来解释,就看见嘉伯挥拳轰过来,吓得尖叫起来。\//\

“砰,嘭,嘭嘭嘭。”

拳头揍在皮肉的声音不停地响起来,众人都吓得闭上眼睛,不忍看这一幕惨剧。

作为在上流社会***行走地人们,通晓英语那是小意思,刚才听未老先秃的李公子恶毒地翻译,大家就知道这架打定了,现在谁不愿出来多管闲事,因为大家早看出来了,这个黑人嘉伯不是什么良善之辈。只有赖胖子和谷玲玲,还准备提醒陆明小心,谁不知话还没有出口,乱揍就开始了……

等雨点般地揍肉声音稍弱,谷玲玲睁开眼睛,想扑出去抢救陆明,映入眼前的一幕,却让她傻了眼!

因为打人不是黑人嘉伯,而是陆明。

高大魁梧像肉山般的黑人嘉伯趴在地上,卷曲着身体,痛苦地挣扎,而陆明用拳头打了还不够爽,又用脚狂踹,最后打得有点累了,吩咐金毛拿棍子来,等不及,再抄起椅子,没头没脑地狂砸一气,直打得黑人嘉伯哀叫连连。出奇的是,嘉伯只能痛苦地躺在地上滚动,连爬也爬不起来。黑人嘉伯有一个同伴,那个白人乔治,本来可以帮忙的,可是这个家伙此时吓得脸色铁青,一动也不敢动。

他看见蛮牛般强壮的嘉伯让对方一拳就揍倒软跪在地上,吓得亡魂俱冒。

嘉伯在自己这个小队中。近战实力能挤排在前五,抗打能力强悍,他甚至可以和非洲大草原的野牛角力,现在却被对方打得毫无还手之力。连开口求饶的机会都没有,自己要是上去帮他,那岂不是找死?

本来可以掏枪帮忙,但场边还有一个人。混血女杀手,绰号叫做妖蜂的米拉。

她的手,正按在腰间。

乔治相信,在自己拔出手枪地一刹那,她就会在自己的眉心会开一个天窗,估计连痛也感觉不到。自己就挂了。除了做旁观者,做什么都不适合!

“如果比皮肤黑,本公子比不上你,如果比智商低,本公子也比不过你,如果比别的,你这满身臭气的家伙还有强过我地地方吗?想打人不是不行,你得看地方啊!这是什么地方?这是香港,我们的地头。你以为这是非洲大草原或者迈阿热天体沙滩啊?”陆明打了一通。又接过赖胖子递来的水喝了两口,忽然叹气道:“何必呢?大家都是文明人。何苦动手动脚,你这不是强迫我打你吗?我这样做很为难你知道吗……”

“轰!”众人一听。全体倒地。

打人就算了,都打得对方都快挂了。你还很为难?还让人活不活啊?

“大家想要珠子,我知道,不过相信大家也知道了,强抢,肯定是行不通的,如果大家真地想要珠子,跟我赌一手吧!赢了,你们把珠子拿去……”陆明在金毛屁颠屁颠的伺候下,重新坐下来,看着混血女杀手微笑道:“你很聪明,如果刚才不收枪,我想,有人会躺下的……”

“我不那样,认为,你的确让我走眼,很强,但是我,并不怕你,我可以杀了你!”混血女杀手傲气冷哼一声。

“是吗?”陆明呵呵一笑,眼角余光扫了下自远处震惊地看着自己的张芸,心想这下够震憾了吧!什么黑杰克和路德兄弟,应该很快会露面了,这个欲求不满春心荡漾的小寡妇,也应该被自己地魅力迷得差不多了。

不过,还差一些火候。

再火上加油,来点更香艳的!

他用手指把红酒杯的夜明珠夹起来,再放到谷玲玲的樱唇边上,调戏道:“美女,帮我吸一吸,你别害羞啊,来,吸吸……啊,好爽,小舌头也伸出来舔舔吧!”

谷玲玲当着那么多人面,本来落不下面子,可是不知怎的,听他的话,帮他吸走了夜明珠上的红酒。

谁不想这家伙坏死了,说话暧昧得要死,让她羞涩难忍,禁不住用小手打了他好几下,最后脸红如绯,羞不自胜地低下头,再也不敢看人……人们却惊讶地看见,谷玲玲的嘴唇,微微染了一种淡淡的紫意,让她看起更添一种说不出地奇异魅力。

这个珠子,似乎不是普通夜明珠那般简单……所有人地心都升起了这个疑团。

“这个珠子,全名叫做彩虹丹心绛璃珠,就是说传说中能够让女人青春永驻的璃珠,什么?你们这是什么表情?你们都没有听过啊?”陆明脸上地表情,简直当全场的人都是乡巴佬,那种惊讶,就像责疑大家怎么不会床前明月光这首诗一般,直让众人恨不得找个地缝钻进去。

“青春永驻?”所有女人听了,第一个反应是心跳加速,全身发热,有种类似**来临地激动。

“咳咳,看来不给你们上上课是不行了……”陆明很牛逼地站在椅子上,背负着手,像大学讲师那般,神气兮兮的仰首看天,准备开口继续忽悠人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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